为进一步标准卡车通行处理,保证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,防备化解安全风险风险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决定在宿州城区部分路段采纳卡车约束通行处理办法,详细事项布告如下:
1、每日6:00至23:00,以上路段制止中、重型卡车(挂车)、风险化学品运输车、专项作业车(黄牌)通行。
2、每日23:00至06:00,除城市工程运输车(含渣土运输车、混凝土搅拌车、砂石运输车等)、风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用于城市货品配送的中、重型卡车(挂车)能够通行。
3、大型新能源卡车以及车长不超越 6米 、总质量不超越8吨的中型箱式卡车不约束通行。
1、城市配送卡车能够终究靠登录“交管 12123” APP,进入“城市卡车通行码”菜单请求处理。
企业名下车辆能够终究靠企业用户登录“交通安全归纳服务处理渠道(http:”请求处理。
驾驶人也能够在“交管12123”APP绑定对应车辆后请求处理(驾驶人绑定车辆须与企业存案的人员车辆信息共同)。